- 索 引 号:42820293-0/2023-3714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02-0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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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3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2-0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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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省本级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
(三)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
(四)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统一管理预算编制和支出的复函》(琼财综函【2017】2214号),自2018年起我局经费管理实行“一级预算、统一核算”模式,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14.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6.61万元,主要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其中,收入总计8,414.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414.2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8,414.2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9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19.7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711.54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14.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6.61万元,主要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82.98万元,占14.0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19.70万元,占6.1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711.54万元,占79.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6.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78万元,主要是全局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6.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3.72万元,主要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1万元,主要是全局人员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46万元,主要是全局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370.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5.79万元,主要是全局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6,340.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0.54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
三、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215.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9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
公用经费82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四、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无安排出国计划。我局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7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我局2023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2.5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我省行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计划接待20批200人。
(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我局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接待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14.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9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19.7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711.54万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414.2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8,414.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8,414.22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00%;专项收入0.00万元,占0.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6.61万元,主要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
八、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8,41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5.50万元,占73.87%;项目支出2,198.72万元,占26.1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6.61万元,主要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414.22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综合运行事务项目,预算安排665.7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我局开展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二是对直属局进行年度考核;三是因实际工作需要,聘请劳务派遣人员。绩效目标是年度考核直属局≥19个;劳务派遣人数≥40人;结余率≤20%。
2.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链上网签及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预算安排373.68万元,主要用于响应不见面审批要求,加强联网审批,通过集成数据共享、征信数据获取、电子签章、OCR识别、视频面签和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实现“零材料”办理、“零跑腿”转型、“零等待”发放,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绩效目标是系统功能模块≥12个;系统功能模块使用率≥95%;系统开发成本≤375万元;资金足额保障率=100%。
3.归集扩面缴存增额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223.54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抓好归集扩面工作,扩大制度保障覆盖范围,提升归集执法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归集扩面提质增量。绩效目标是缴存人数≥125万人;缴存额≥170亿元;缴存人数增长率≥3%;缴存额增长率≥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